Workflow
哈三联(0029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MedisanMedisan(SZ:002900)2025-11-07 09:1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三 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