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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部的 工作职责、权限、基本行为准则,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专设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