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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6008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ZJHTCZJHTC(SH:600895)2025-11-07 09:4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