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 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会,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 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 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14:30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271 号 1 栋华骐大厦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