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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3013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ColorlightColorlight(SZ:301391)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 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