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 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2025年11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定期沟通机制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大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员工、社会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路径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大股东定期沟通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大股东定期 沟通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排沟通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大股东定期沟通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大股 东沟通文件的准备、记录、收集、存管工作。 (三)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四)中国证监会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