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昂利康(00294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ALKALK(SZ:002940)2025-11-07 11:0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召集人(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 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