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 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以下重大出售、收购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 资产除外):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