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CPEPCPEP(SZ:000544)2025-11-07 11:0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机构,应当按照 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 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含义和范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