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0023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 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购买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发行可转债公告书和收购报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