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0023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 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沟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任委员不能履职时,可指定 1 名委员代行其职权;若主任委员既不履职也不指定 代行人,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向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 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