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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锐捷(0023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Star-netStar-net(SZ:002396)2025-11-07 11: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网络通讯 研究院院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