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00239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和至少1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 "ESG")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ESG委"),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