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0023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本公司、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结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不 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