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00239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的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