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康华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