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601789)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 职责和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 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公司股东、参股 公司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为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管 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 事、监事和公司选任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 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各分公司、子 公司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由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