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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hlgfhlgf(SZ:002498)2025-11-10 08:1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并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职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十六个月的;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