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有及申报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深登记")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 1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