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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0024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hlgfhlgf(SZ:002498)2025-11-10 08:1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 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应当依法忠实履行职务,不得无故中止股东会或阻碍股东会作出对其不 利的决议。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