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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0024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lgfhlgf(SZ:002498)2025-11-10 08:15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主要负责主 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管理并保证委员会运作规范;确定每次会议议程 并保证会议讨论事项达成明确的结论;保证委员会成员公平、及时的获得研讨事 项的完整信息等。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