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legantElegant(SH:603221)2025-11-10 0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爱丽家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 议须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六条 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