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