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