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5年1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信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四)被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