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