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 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管人员 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