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为对外担保,包括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