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BOSHIBOSHI(SZ:002698)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