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BOSHIBOSHI(SZ:002698)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 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 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报告范围 第六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