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BOSHIBOSHI(SZ:002698)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一项制 度。 第三条 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