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至少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包括专人、邮 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哈尔滨博实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