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企业国际(03839)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正大企業國際有限公司 組織 成員 1 (「本公司」) 審核委員會 (「委員會」) 職權範圍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採納和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修訂) -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成立委員會。 - 受限於百慕達公司法 1981 之規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 市規則」)及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公司細則」),委員會的程序將受制於本職權 範圍之條款所規定。 - 董事會有權不時審閱及修訂職權範圍。 - 委員會之成員由董事會不時委任。委員會只可由非執行董事組成及最少包括三 名成員。委員會之大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當中最少一位須具備上市 規則所規定之合適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 委員會之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倘委員會主席缺席任 何會議,其餘出席的成員應膺選其中一名成員(必須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主 持會議。 - 公司秘書或由委員會所提名之人選應為委員會之秘書。 委員會會議 2 - 委員會之成員欲退任或辭退其委員職務,須向本公司以書面預先提供足夠通知。 成員終止其董事會之成員身份時,將立刻及自動終止其委員會成員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