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