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一般规定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 16 (二)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