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 第五条 内控审计部应当每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一 次定期的持续性检查监督,至少包括重要业务、财务事项,收购和出售资产、关 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 托理财等重大事项。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每半年度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 自查,并向公司内控审计部汇报自查情况。内控审计部还将不定期的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第六条 内控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前,应当事先报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 内控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时,可以采取现场谈话和问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以下简称"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