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任,行使《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三条 总裁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管理范围, 授权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尽职履责,向总裁 汇报工作。 第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确保公司经营决策 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科三 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 则。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上述涉及"三重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