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601328) - 交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5-11-10 10: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财务顾问")作为财 务顾问,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收购人")收购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市公司")事项依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交通银行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 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2025 年 10 月 30 日,交通银行披露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结合上述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国泰海通出具了 2025 年第三季度(从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 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交通银行提供, 收购人与交通银行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 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