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0013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董事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 离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