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 公司的负责人、公司以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 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