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 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1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 纵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 办公室;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控制企业和 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