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会 计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 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