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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和(0026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 |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 | |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 | 第五章 监督及处罚 | | 第六章 附则 .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