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通信(01613) - 延迟寄发有关建议以非包销基準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两(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協同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Synertone Communication Corporation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13) 延遲寄發有關建議以非包銷基準按於記錄日期 每持有一(1)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的基準 進行供股的通函及經修訂時間表 茲提述協同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的公告(「該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 括)建 議 按 合 資 格 股 東 於 記 錄 日 期 每 持 有 一(1)股股份 獲發兩(2)股 供 股 股 份 的 基 準 進 行 供 股。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延遲寄發通函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披 露,一 份 載 有(其 中 包 括)(i)有關供股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進 一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