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瑞泽女士主持。 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对外信息披 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等相关自律性规范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