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光学(00907) - 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补充公告
茲提述高雅光學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之公告, 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告」)。除非文義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告 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茲補充,李女士已確認:(i)彼已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 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載有關獨立性的所有因素;(ii)彼過往或現時於本集團業務中 概無任何財務或其他權益,亦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連; 及(iii)彼獲委任時並無任何其他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該公告所 載的所有資料及內容均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LEGANCE OPT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高 雅 光 學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