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OPPLEOPPLE(SH:603515)2025-11-11 10:0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1 / 11 第一条 为完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