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七条 本制度第六条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