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HopewindHopewind(SH:603063)2025-11-11 10: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 独立董事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