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600539)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LIONHEADLIONHEAD(SH:600539)2025-11-11 10: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于炜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已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 13201201110123304。于炜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领域包括企业 改制上市、重组并购、私募股权基金等。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2025 年 9 月 8 日,狮头 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1 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变更前,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签字律师为于炜、 杨文轩、陈慧宇,现拟变更为于炜、陈慧宇。 二、变更事由 原签字律师杨文轩已从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离职。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